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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港澳台联考报考条件
发布时间:2014-01-06 13:00:54
 报名资格

 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(相当于中学六年级)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,方可报名:

  港澳地区考生,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。

  港澳地区考生,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。

  台湾地区考生,持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;

 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,且最近四年(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)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(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。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)。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()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(中文或英文)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。华侨考生须在上海、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,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。

 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。

 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(专业)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。考生可在《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》中查知相关内容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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