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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招收港澳台生招生简章
发布时间:2014-02-28 11:11:52
 一、学校概况

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,原名广东财经学院,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,2013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。经过30年的发展,学校已建设成为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3000多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,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、管、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;学校建成以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为主体,经、管、法、文、理、工、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,并具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。经济学、管理学连续5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%优势学科行列,2011年法学进入全国高校前20%优势学科行列。

    二、报名及考试

报名条件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以及考试科目、时间、地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(以下简称联招办)规定和公告为准。

三、招生计划及学习地点

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50人左右。招生专业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。学生第一、第二学年在三水校区学习,第三、第四学年在广州校本部学习。

四、录取

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,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,身体健康,填报我校志愿,且联招考试成绩达到联招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在线时,我校予以择优录取。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。

五、入学与身体检查

    1.新生持加盖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录取专用章的新生《入学通知书》报到,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《入学通知书》上的规定为准。

2.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,并进行身体检查。凡不符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,弄虚作假或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,取消其入学资格;仅专业受限者,可以商转其他专业。

3.新生入学报到时,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,至少有效期一年。

六、收费标准

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,与内地学生相同。

七、其他

1.学生在校期间,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有关文件进行管理,并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。

2.学生在寒暑假期间,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。

3.学生修业期满,修完规定课程、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。

学校地址:    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

邮政编码:     510320

联系部门:     招生办公室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:     李愿方、杨纯

招生专业001  社会工作(文理兼类)

002  英语(国际商务管理)(文史类)

003  日语(国际商务)(文史类)

004  市场营销(文理兼类)

005  人力资源管理(文理兼类)

006  物流管理(文理兼类)

007  国际商务(文理兼类)

008  酒店管理(文理兼类)

009  国际经济与贸易(文理兼类)

010  工商管理(文理兼类)

011  旅游管理(文理兼类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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